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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马俊仁当律师

●连载五
1998-11-17 来源:生活时报 ●开 来 我有话说

用的是哪种兴奋剂(续)

在极度规律的运动、营养、休息中生活的马家军运动员,身体素质的培养是超常规的,体力自然高于在常规中生活训练的运动员。这也是马俊仁的队员能够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
就我了解的有关知识,中长跑这项运动,如果希望运动员长期出成绩而不是一次性出成绩,是不能使用被称为兴奋剂的药物的。所谓兴奋剂,大致有两种类型,一种是类固醇,一种是强力造血剂。对临时提高女子运动员成绩有帮助的主要是类固醇,即俗称的激素。通过增加雄性激素,可以增加肌肉力量,向男性化发展。但同时激素又能使人体重增加,发胖。这对于有些运动项目关系不大,但对于中长跑运动员,正好是大敌。

马俊仁在选择中长跑运动员的时候,特别重视选择体轻、女性化特征不强、肌肉类型紧的人。靠兴奋剂增加激素在马俊仁看来非常愚蠢,那正是长期搞中长跑项目最忌讳的。从马俊仁对运动员总是在做长期打算的实践中,也完全可以判定她们的成绩都不是一锤子买卖做出来的。

至于补血,马俊仁倒是非常在意。世界上有许多补血药,有些早被列为兴奋剂,有些逐渐被列为兴奋剂。而最使马俊仁“得意”的,正是他的营养补血方法。他说查查我的运动员,不用那些东西,血色素没有低的。那些办法叫做临阵磨刀,我们这里天天磨,天天补,还用得到那些懒办法、土办法?总听别人说马俊仁用土办法,马俊仁却说老外运动员用的是土办法。

瑞典《每日新闻》记者就马家军队员的成绩问题对中长跑女明星玛琳·埃沃洛夫做了一次专访。原处于世界第14位的玛琳被16名中国女运动员超了过去,但是她很轻蔑地说:“我仍然把自己算作世界前15名最好的运动员之一,我根本不考虑中国运动员。我相信我们西方姑娘都是这么想的。为什么参加其他距离比赛的中国人成绩都很平常?”当问到她是否认为中国运动员使用兴奋剂时,玛琳回答:“我不这样认为,只是说她们显得有些奇怪。我知道她们训练刻苦,怀疑她们怎么能够坚持下来。她们的身体看来都很正常,完全不像过去东欧的一些女运动员看上去就像男子一样。”

对兴奋剂问题,舆论倒有一种共识——法律是判断是非的惟一标准。“兴奋剂”是一个有明确界定的法律概念,执法机构是法定的鉴定机构,有着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。鉴定结论只能出自有权鉴定的机构,而经过鉴定机构鉴定过的事实,就是法律事实。在法律事实之外靠主观猜测臆断,在法律上就构成诬陷之嫌。如那位北欧的长跑明星在哭泣中的猜测,如果碰上好斗的律师,说不定会吃上官司了。

一句话: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。马家军被检查了几百次,国际药检机构次次证明马家军清白,而想着编点故事,给中外人士来点“悬念”,这就给人国籍不明的感觉了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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